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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宇 2016-12-29

【摘要】今天,我们来回顾一下那些联通短期有刺激,长期却有毒的招数,希望以史为鉴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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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 宇


中国移动 业务支撑系统部规划处经理


在中国移动工作了二十余年,愿意和大家分享运营商的辉煌与没落,成功与失败。他在用他的故事和分析诉说:运营商和你们想的不一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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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中国联通股票狂涨,原因就是混合所有制。


9月底,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有了新突破;10月初,联通就发布公告称,正在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方案。


看来,联通已经被纳入到国企混改的第一批试点当中。


混改能不能救联通?这个近期热议的话题,让我不由得想起很多往事。


作为改革先锋,联通吃的螃蟹真不算少。其中,不少貌似灵丹妙药,最终却被证明是昏招。


今天,我们来回顾一下那些联通短期有刺激,长期却有毒的招数,希望以史为鉴。


【中中外】


“中中外”这个词,可能很多年轻人从未听过,但对不少老同志来说,这是个会让心中一紧的词。


1995年,联通正处于历史上最艰难的资金饥渴期。


可能有人会说,联通现在也缺钱。但事实上,两者之间其实有着巨大区别。


在20年前,联通才刚起步,完全没有造血能力,尽管有电子部、铁道部和中信等15家大股东撑腰,但对于动辄数百亿、上千亿的通信网络建设投资来说,注册资金那点儿钱,真是杯水车薪。


“中中外”模式应运而生。


为筹集资金用于通信网络建设,联通采取了当时非常创新的特殊融资方式:由联通股东单位所属的一家中方企业(或各级地方政府下属企业),与境外公司设立中外合作或合资企业,后者再与中国联通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合同。


合作由合资(合作)公司提供资金,双方在一定区域内联合投资通信网络,建成后由联通公司经营,双方在一定时间内,按约定的比例分享现金流(包括折旧费、入网费和利润)。这一项目的执行期,通常为15年。


这就是“中中外”模式。


据媒体报道出来的统计数据,“中中外”模式在各地的总投资规模,高达618亿元人民币,实际融资约为10亿美元。


这笔巨资,让联通的建设资金缺口迎刃而解。


因此,虽然当时邮电部及不少业内同行,都对它保留看法,甚至指责批评,但联通人士一致认为:这都是羡慕嫉妒恨,是在打压我们。


然而,随着时间的推移,“中中外”模式的弊端逐渐显露:


投资主体模糊,产权结构不清晰、不统一,让联通多有掣肘,虽然有了钱建了网,但发展的速度却远不及预期。不但净资产增长慢,资产负债率高,最关键的是:投资分散各自为战,难以形成一张完整的通信网络。


在此过程中,大批境外投资者借机入局,以跟联通的合作为幌子,绕开政府监管成功进入中国基础通信市场,联通却没有收获想象中的应有利益,也无力照此模式继续发展。


最终,在1998年,“中中外”被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判为“违规”。


既然是违规,就要清理。联通提出的是“退还本金并适当补偿”,基本是把外方的投资作为理财产品(当然那时候还没有理财)来处理;而投资者认为,按国际惯例估值,联通应该为这种违约行为,付出高于本金数倍乃至数十倍的赔偿。


其后,是一段艰苦漫长的谈判拉锯,各种台下与台下的对抗博弈。套用网红泳将傅园慧的说法,鬼知道那段时间,谈判人员经历了什么。


最终结果算是喜忧参半。喜是最终所有投资者都签署了协议,所有“中中外”项目都完成了清理;忧的是联通上市工作为此延后了半年多,而本来就“钱紧”的联通,还要在上市融资前完成赔付。


那么这笔钱谁出的,怎么操作的?嘿嘿,很多老同志们都知道,我就不爆料了。


(《财经》杂志曾于2000年8月对联通“中中外”事件有过深度报道,我们今天在科技杂谈(keji_zatan)公众号亦发布了该文章《联通“中中外”解套内幕》,杂谈读者如有兴趣,可进入科技杂谈公众号获取该文章)


【CDMA】


当年,第二代移动通信有两大阵营,一个是欧洲的GSM,一个是北美的CDMA。


在专业通信技术人员眼中,CDMA的表现更先进,只是成熟度方面稍差。因此,在中国联通成立之前,原来邮电部是希望等待CDMA成熟之后,以其为标准建设第二代移动通信网。


然而,联通成立后希望大干快上,选择了GSM。这下邮电部急了,推翻了坐等CDMA的策略,按下了GSM的发射按钮,于是31个省热火朝天地和芬兰诺基亚、瑞典爱立信、德国西门子、法国阿尔卡特、意大利意达太尔等厂商交流起来。


这边GSM启动了,那边CDMA也没闲着,只不过,经营主体不仅仅是邮电部门,还有军队参与其中,而且这其中还牵扯到复杂的中美关系。133长城网采用CDMA技术,算是邮电部和军队联合经营,而且双方的合作是区域性的,在组网方面并不完善,因此也并没有很好地发展,仅仅以“试验网”的名义存活下来。


1998年中国宣布全面禁止军队经商,133长城网自然也不能再这样试验下去,给谁呢?移动自然想接手,联通也有强烈意愿拿到CDMA。


此时,中国联通的一把手已经换成了杨贤足,与他一起到联通的还有石萃明、王建宙等一批老邮电。这些经验丰富的领导让联通在运营方面更专业,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此前积累的知识和信息,对CDMA的技术领先性有充分的认识。


因此,联通的决策者认为:如果能将CDMA网收入囊中主打高端,再利用可比移动价格低10%的政策主打低端,就能形成对中国移动的夹击之势,获得市场上的主动地位。


在联通的积极争取和努力下,CDMA最终花落联通,当时联通上下群情振奋,认为终于有了能和移动掰手腕的武器。


然而没过多久,联通就发现,一边是GSM嗷嗷待哺,一边是CDMA需要建网,需要拉动产业链,自己的资金太过捉襟见肘,要同时发展CDMA和GSM两张网,完全是力不从心。但要它舍弃已经扎稳基础的GSM业务,或是好不容易才争取到手的CDM,专注一个网络,也难以下定这样的决心。


最终,联通费尽了心机,砸了大把的银子,最终的结果却是我们所看到的,两边都要顾及,两边都没发展好。


“左右互搏”的说法由此而来。


后来,很多联通人都说CDMA是国家派下来的。这要么是不知情,要么是忘记了当年哭着喊着要长城网,以及拿到后欢欣鼓舞的场景。


【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】


虽然中国联通在3G时代拿到了最好的牌照,但国内移动通信市场迅速发展到4G时代,让联通好不容易形成的优势被迅速打掉。


在这样的形势下,联通高举创新合作的大旗,积极与互联网公司展开合作。后向流量方面的表现尤其突出。


比如最近颇受关注的大王卡。


这个业务的一个核心卖点,是用户只需要花19元,就能获得所有腾讯应用的定向流量包月。低廉的价格,与互联网概念的结合,让它一经推出,就能收获了数不清的赞。


这并不是联通在后向流量方面的第一次尝试。在此之前,联通与优酷、腾讯两家视频都有合作,用户只需要花15元,就能获得定向视频包月。


但除了这些点赞之外,联通还获得了什么?是增加了客户规模还是增加了业务收入?


目前来看,似乎都没有。


近几年来,后向流量都是业界讨论较多的模式,它指对使用业务的客户免费。或者收取包月功能费,相关费用由提供内容的互联网企业来支付。


付费方的转换,意味着客户有了更好的体验,但互联网企业作为大买家,购买后向流量的费用,就需要有批发优惠。在事实的操作中,后向流量的价格经常是超低折扣,批零之间的利差甚至形成了另一种“流量转售市场”。


因此,这些业务虽然给移动和电信带来了竞争压力时,但也对联通自有客户和收入产生了冲击。而且,由于流量单价的迅速下滑,对行业价值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。


也有人说,联通已经完成了网络建设,有冗余的资源,因此降价是为了提高网络利用率。


但如果这样说来,是不是说明联通的网络建设规划过于超前,投入了过多的资源和资金?


这对于一直缺钱的联通来说,可不是什么好事。


事实上,联通与互联网公司的“深入合作”,还远不止后向流量。


比如大数据。


运营商手中掌握的,不仅仅是实名的客户资料,还包括用户的通信行为、消费习惯、活动区域,甚至可以从用户的业务使用记录和账单中,分析出客户的价值和偏好。这些,都是互联网企业梦寐以求的海量信息源。


更重要的是,经过多年建设和运营,这些数据的准确性、完整性和真实性,都远超于其他行业,是名符其实的“金矿”。


当前,与互联网企业在大数据方面开展合作,已经成了运营商创新的新噱头,很多人高高兴兴地把数据拿出去,看着互联网公司从中挖掘出亮点和新趋势,都非常兴奋:谁还敢说我们没有大数据,你看,我们的大数据产生价值了!


可还是那个问题:运营商从中收获了什么?


也有人说,数据存放在运营商这里,产生不了价值,倒不如开放出去发挥作用。


的确,将数据和信息开放,本身并不一定增加更多的成本,却能产生很好的社会效益,是好事。但是不是应该在向社会向外界开放之前,先通过运营商人自己的双手,去开采去发掘这些数据对运营商应有的价值呢?


【结语】


好的合作,会变成双赢,双方通过努力,把蛋糕做大,使各自的目的均能实现。


但如果不考虑现实条件,以及合作中的问题甚至是陷阱,那贸然的合作,更大的可能是以吃亏收场。


利用“中中外”模式,国外投资者找到了进入中国市场的途径,联通获得了发展所需要的资金。但是联通并没有快速成长起来,蛋糕没有做大,反而为化解矛盾付出巨大代价。


CDMA是一张好牌,至少是优劣参半。但当时联通只看到了拿到这张网络的好处,忽视了可能的风险以及资源投入,最终让自己进退两难,两张网一张都没有发展起来。


如今,互联网企业代表先进生产力,对于运营商来说,短期要利用合作伙伴的资源壮大自己的客户规模,增加自己的营收;长期是通过合作强身健体,提升运营商在互联网时代的竞争能力,这是题中应有之义。


但如果只是简单地出售资源,那必然坐吃山空。


卖了牌照,卖了客户,卖了数据,运营商还能剩什么?


更可怕的是:有的运营商人视互联网企业为救星,以为只要和互联网企业合作,就能继续过躺着数钱的好日子。


我是非常希望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的。但我认为,在合作中运营商要有狼性,有与狼共舞的心态和能力,至少有那么一点点血性,在合作中学习、锻炼、成长。


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:指望别人搭救,短期来说是利好,因为你还有利用价值;长期来看,能否通过合作获益和发展,还是要靠自己。


我说的,可不仅仅是联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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